尊敬的何女士:
您好!
您反映的問題:自己成立的電子商務公司合法經營,自己是法定代表人,請的代賬公司每月為自己申購社保,已經連續繳納滿9個月符合當地生育保險政策。8月攜帶材料前往窗口申領,窗口不受理材料,以第十一個月斷保不過審為由不受理材料,您希望通過單位補繳的方式享受生育津貼的事項,接來信后貴池區醫療保障局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專人辦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經與您的委托人(您丈夫柯**)當面溝通了解,您于2021年7月委托代賬公司購買了生育保險,一直繳費到2022年5月份。今年4月份孩子出生,6月份您委托代賬公司申請停繳生育保險,并于7月份申領失業保險金。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195號)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失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關于做好職工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工作的通知》(池醫保發【2019】25號)第十一條規定:按企業生育保險費率繳費的用人單位,其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您已經享受生育門診醫療費用補助600元,生育住院醫療費用補助2800元,根據您的繳費情況,您可以申領2022年4、5月份兩個月的生育津貼,但是不能通過單位補繳生育保險的方式享受6月份以后的生育津貼。工作人員已向您丈夫詳細解答說明相關文件精神及生育保險的繳納、生育津貼領取的規定,您丈夫表示非常理解和感謝。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與經辦人聯系,經辦人:雷喜,聯系方式:0566-2023939。
貴池區醫療保障局